你有租客吗?新的房东住客法律会对你有影响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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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6月14日,新法律的大部分条约都开始实施了。大部分的改动都是针对于限制性的公寓,也就是租金管制(rent-controlled)或者租金稳定(rent-stabilized)的公寓。但是也有一部分适用于纽约的所有房东。下面我们列举了一小部分新法律条约。这几条对于我们的客户群(主权公寓的私人房东)最息息相关:

  • 房东不可以收多过20美元的背景调查费

  • 押金不可以收多于一个月租金的金额

  • 押金在租客搬出后必须在14天内退还

  • 房东不可以收取迟交房租罚款,如果租客在限期5天内交了租金

  • 房东必须给予租客书面通知如果租客迟交租金超过5天,及第二次书面通知如果租客迟交租金超过14天。

  • 房东必须给予租客书面通知如果续约租金涨幅超过5%或者房东决定不续约

i)    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如果租客居住少于1年时间

ii)    提前60天书面通知如果租客居住时间在1-2年内

iii)  提前90天书面通知如果租客居住多于2年时间

新法律对租客不友好的一点是那些租金稳定(rent-stabilized)的出租公寓大楼不能再接受一年预付房租了。在留学生中最受欢迎的那些豪华出租大楼绝大部分是租金稳定性的。没有了预付一年房租的选项,现在留学生们就只剩下以下2种办法:1)用有美国收入证明的担保人担保 2)用市面上的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,当然这会产生一笔费用。国际学生是许多豪华出租公寓大楼的重要住户群体。因此,有一些大楼会用其他办法补贴使用担保公司产生的费用。

新法律加强了对租客权利的保护。但是对于私人小房东的影响并没有特别大。一个受到显著影响的市场是多家庭房屋(multi-family)的销售市场。因为很多多家庭房屋是有管制性的公寓在内的,新法律会对多家庭的价值投下了长长的阴影。我们预计这个市场会在一段时间内没有交易。